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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大类招生分专业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

为了实现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院本科生从2013年起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三年分流到该大类所属的各专业学习。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专业领导小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不得跨大类选择专业。

3、坚持学生自愿与专业规模适度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提出专业选择申请;学院各系依据优化本科生培养质量的原则,提出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根据总体办学需要适当平衡各学科大类和可选专业学生人数。

4、坚持学生慎重选择与专业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该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及发展目标,并结合前期各专业的宣传活动,慎重选择。

5、绩点优先原则,即同等情况下,学院优先满足绩点高的学生的专业要求。

三、具体方法

1、学生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该表设有两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有两个平行专业。第一志愿优先考虑,平行志愿没有分数级差。

2、各个专业录取学生时,按第一学期学生成绩绩点从高到低录取。

3、根据往年招生、培养规律及学生就业情况,2017级各专业招收的最高人数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61人、电子商务38人、图书馆学47人、编辑出版学56人(其中数字出版方向28人)、档案学39人。

4、最后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

四、分专业时间

2017年5月18日下午4:00前由各班学委将《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申请表》收齐汇总后交年级辅导员。

五、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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