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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完善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相关要求,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19年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包括以下具体职责:负责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负责审定准考名单、候选人名单及考生初录名单。

(二)各二级学科成立包括导师、二级学科负责人及学科点相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若干入学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二级学科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其他为考核小组成员。入学考核小组承担集体审核评议、综合考核等具体评议考核工作,并提出是否进入候选名单、是否录取的意见。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程序安排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与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 网上报名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六条(简章链接见后)。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214室。学院须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 具体见本细则第四条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地址见本细则第六条)。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5月,地点为研究生院,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十一条(简章链接见后),具体安排届时根据学院综合考核时间来确定,请及时登录官网查看。

(六)综合考核:具体见本细则第五条。

(七)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地址见本细则第六条),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文末附件下载2019年博士外语免试申请表)

五、综合考核

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一)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综合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

1、PPT报告:考生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报告完毕后,考核组针对报告提问,考生作答。本阶段不少于45分钟。

2、外语测试:每组2名考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每名考生单独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5分钟;第二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2名考生就抽到的题目进行讨论,时间不少于15分钟。

PPT报告阶段主要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潜质(含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考察),外语测试阶段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后期学院网站公告。

六、其他

(一)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将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二)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未尽事宜,请查看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210.42.121.116/wdyz/admin.php/index/view/aid/515.html及其他相关后续通知。

(四)信息咨询及邮寄地址:

电话及传真:027-68754939 邮编:430072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14办公室 徐老师(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报考博士申请材料”字样,建议使用顺丰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