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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16浏览次数:

一、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工作事项

负责人

备注

(一)学分修满,交清学费及其他费用

(二)完成预答辩

(三)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四)提交答辩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417日前)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六)网上评议学位论文提交(420日前)

财务七科

王菲

经管院1/网上缴费

学院研教办

(七)领取答辩袋(正式开学后)

研教办

学院214办公室

(八)研究生院答辩资格复查(正式开学后)

研究生院

当代楼研院学位处

(九)学位论文答辩(暂定5月下旬,将视防疫形势而定)

申请人、导师、教研室、答辩秘书

学院

(十)提交答辩材料(答辩完成后1周内)

申请人、答辩秘书

学院214办公室

二、各项说明

()学分修满、缴清各类费用

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并能够在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缴清各类费用。缴费事宜可咨询院研工办和研教办老师。

()预答辩

完成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可先填写电子版,正式开学后,纸质签字版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院214办公室。

()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1.申请人需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成功提交“毕业申请”(也即毕业学分审核通过)。系统提交基本步骤:开题报告提交审核毕业申请预答辩申请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注意:无照片的学生请在提交毕业申请前提交电子版照片,并提交同版本纸质照片2张至院214办公室。

2.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要提交。

3.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学院答辩资格审查

提交预答辩记录表(附件一)、含导师意见的答辩申请(附件二)(“导师意见”可附导师同意答辩的截图或扫描图片)、按照学院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封面、目录页和正文首页/作者页)图片至邮箱:893778100@qq.com做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为417日之前。请注意保留资格论文原件,待正式开学后到校研究生院学位处做复查。

()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1.学院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学生将查重论文和送审论文同时提交至邮箱:893778100@qq.com。邮件主题:2020上博士学位论文查重及网评,然后告知院教学秘书进行论文查重。

2.除送审论文须隐去学生及导师信息(中英文)和致谢信息以外,查重论文和送审论文的内容须保持一致。命名方式如下:

查重论文命名格式:学院名称_学生姓名_学号.doc/pdf

送审论文命名格式:10486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

3.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10%。注意:论文只检测一次,未达到要求即推迟答辩。

4.送审论文原文不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成果部分不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

(六)网上评议学位论文提交

1.网上评议。2020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都需参加“网上评议”。

2.网上评议论文提交时间:4月20日之前。

3.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院学位处签字审核后的《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正式开学后补办)。

(2)两个电子文件:①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word或excel版);②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学生须现场签名登记。命名要求如下:

论文摘要命名格式:10486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Y.pdf

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命名格式:10486_学号_LWPY.docx(或.xlsx)

3)请严格按照电子文件的命名格式保存文件名,格式不正确会影响送审。一级、二级学科代码一定要正确,网评根据学科代码选择相应方向的评审专家(参见《武汉大学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4)告知院教学秘书审核、提交学位论文至教育部网上评议平台。

5)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书电子文档由学院下载存档,并及时告知学生评阅结果。

()领取答辩资料袋(正式开学后)

经审查后,学分、资格论文、学费、论文查重通过且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成功提交的,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答辩袋内材料包括:《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院211办公室领取)。

(八)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正式开学后)

学院初审完成后需要在资格审查表中签字、盖章(此表在《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学院完成答辩资格初审后,由博士生本人或学院相关老师集中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217室完成资格审定,由审核人在资格审查表中签署意见、盖章。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交研究生院学位处,提交前拍照作为凭证;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申请博士学位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

★《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此表在《申请表》中)。

()学位论文答辩

由于本学期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博士答辩时间暂定五月下旬,将视防疫形势而定,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1.网上评议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系统中答辩申请须在答辩日期前48小时提交学院审核,否则不满足博士答辩公示的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无法录入答辩结果。

2.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答辩结束后,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4.答辩结果录入后,须在上半年531日前、下半年1130日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要求上传论文修改后的最终PDF电子版)

5.学校新规特别强调,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进行修改,须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该修改报告作为《学位申请表》的附页一并存档。论文修改后的最终版本才能提交校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

()学位档案

《申请表》1份,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综合考试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纸本论文4份,其中1份放入学位档案袋中,另3份提交至院教学秘书处;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见《规定》的第16-32页,交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1份以及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注意:所有档案材料必须胶装,不能使用订书钉等金属材料装订。

(十一)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6月初,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值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同学们注意防护,克服困难,加强与导师的联系,关注班级毕业信息。在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过程中,如有问题和疑问请及时提出。

以上事项如有调整,学院将及时通知、提醒,保证毕业工作有序进行。另外,对于满足毕业条件但确因疫情有特殊困难需推迟的情况,请及时上报,按照学校和学院后续规定处理。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