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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浏览次数:

全院各部门:

2019年暑假临近,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学校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社会及校园安全形势,为做好暑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第七届军运会,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请各部门负责人

认真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

二、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放假前要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并布置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集中进行一次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的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扎实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原则,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整治到位。安全检查和整改情况必须登记在案。

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落实单位领导带班值班规定,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值班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学校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单位值班人员到岗情况。

五、严格按照规范加强公共场所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好门窗。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实行专人管理。暑假期间正常开放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有教学、科研任务的部门,要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责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确保安全。

六、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落实责任制。学生工作部门放假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地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及时将留校学生名单及留校学生所居住的宿舍号码报所在校区的宿舍(教学楼)服务中心及所在校区保卫分部,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留校的申请、审批程序,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七、做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进行行前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应急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八、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落实消防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动火、电(气)焊(割)、油漆、交叉作业等施工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现场监护,配置灭火器材,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临时用工人员居住地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内外的消防安全。学院暑期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对施工中圈占、移位、毁损的消防器材或其他安全设施,必须报告,并在工程结束后应全部恢复。

九、严防各类招生诈骗活动。应加强学校公房及教学场所管理,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出借;规范各类培训、办班活动,严格落实审批程序。

十、做好防灾减灾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做好应对灾害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组织应急救援和负有特定职责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

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