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浏览次数:

全院各部门:

根据校历,2019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学校放暑假时间。现将暑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21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月1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9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8月23日(星期五)报到注册,8月24日入学教育、体检,8月25日—9月7日军训。2019级研究生新生于8月31日(星期六)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根据学院改革发展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寒暑假依然是推动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全院各部门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今年暑假,继续实施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如下:7月22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8月22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新生入学的迎接工作。

(二)放假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各部门应做好放假前的安全自查工作,学生工作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党政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离校的师生员工要特别注意安全,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当参加一些社会调查和社会公益活动。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在校休假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暑假期间正常开放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物业公司应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升对恶劣天气的应对意识和能力。

(三)假期间,各教学部门应充分利用和整合教育资源,组织举办各种学习和交流活动,活跃暑假校园学习氛围。行政人员应做好值班安排,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如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后勤服务部门应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做到安全、文明、有效施工,为学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假期作息时间

7月22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月22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