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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院颁行的规章制度宣传提纲(2013年3月14日)

发布时间:2014-12-29浏览次数:

一、学院党政办公室将05年以来(包括近期颁行的8项)的规章制度编印成两本册子(分别为教职工部分和学生部分)。教职工部分的规章制度汇编涵盖学科建设创新、教学科研奖励、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社会服务管理、财务管理及劳酬分配等,均涉及学院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切实执行。因制定颁行的时间跨度较大,不同规章的相关内容要求(或标准)以最新的要求(或标准)执行。

二、学院近期颁行的8项规章制度(《学院教师岗位责任考核办法》、《学院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学院社会服务激励与管理办法》、《学院教职工集体活动考核管理办法》、《学院劳酬分配补充办法》、《学院科研资源配置与奖励办法》、《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是经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学院第三届教职工大会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和2013年2月28日召开的院工会委员会、院党政联席会议修改审定的,从2013年3月起执行。

三、2013年3月8日下午,学校常务副校长冯友梅教授及校人事部、国际交流部、留学生院负责人来院调研,充分肯定了学院关于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指出: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方向明确,指标具体,操作性强;学院的举措与学校在今年将进行的以强化岗位管理与绩效考核、实施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以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机制为内容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在全校起到了示范作用。

四、关于教职工考核的四个办法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教师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的相关参考标准

1、以2011年的各项数据为测算标准。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的参考数据如下:

(1)年人均教学工作量(不含培训教分)为666分;

(2)年人均教学工作量X60%=400分

(3)岗位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为:教授480分,副教授400分,讲师200分。

2、以2011、2012、2013年三年学校下达的学院科研任务为依据,根据《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任务考核与业绩奖励办法》测算,相关参考标准如下:

(1)论文、著作折算每年人均绩分要求为7分左右;

(2)经费任务每年人均折算绩分为13分左右。

(3)每位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岗位及级差指标、人才计划、80%的比例等参考(1)(2)年人均任务(参考标准)测算出本人的科研任务绩点要求。

3、学院将在每年底确定公布教师的教学科研任务量及完成情况。

(二)关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1、2013年3月14日,学院将给每个岗位人员下达岗位目标任务书;

2、强化了分管领导考核责任;

3、强化了考勤要求(搬新楼后实行指纹打卡上下班制度);

4、扩大了考核结果不同等次的收入差距。

(三)关于教职工集体活动考核管理办法

1、本周四(14日)各系、各部门确定签到记录人;

2、从本周四(14日)开始执行。

五、关于社会服务激励与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

(一)学院原“奖励到系”的办法改为奖励到项目,真正做到奖励有功人员。

(二)提高了创收班授课课时费。

(三)提高了院年终劳酬分配的教分分值,将原“奖励到系”的大部分劳酬(约60万)用于按教分分配。

六、关于年终劳酬分配办法的相关问题

(一)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在年终劳酬分配时予以兑现。

(二)教师的岗位津贴和劳酬扣减部分用于教师按教分分配。

(三)坐班人员的岗位津贴和劳酬扣减部分用于奖励坐班人员。

(四)如果2013年学院各项分配相关指标(如人年、总分配经费、教分总量等)同2012年一样,按照新办法可以提高教分分值到60元。

七、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和要求

(一)各项奖励办法中的经费来源于院财力的政策由院党政联席会组织实施;经费来源于专项经费的政策由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各系、中心及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新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作好相关记录。

(三)全院教职工要根据新规定合理安排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形成团结奋进、争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信息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