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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为做好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等。

二、招生指标

我院简章计划招生人数52人,其中已招收硕博连读生29人。

三、外语综合水平合格认定

学校不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合格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4.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专业;

5.能够证明考生外语水平达到以上考核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于2021年4月28日前在问卷星中填写并上传支撑材料https://www.wjx.cn/vj/hiXFcVF.aspx。

四、综合考核候选人确定

学院各二级学科将成立若干专家审核评议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其中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占总评分2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占总评分40%。集体审核评议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推荐综合考核候选人,评议结果报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后上网公示,并报校研究生院备案,候选人公示时间为5月7日左右。

五、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形式:5月11日上午8:00-9:00,学院212室;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二)相关要求:

1.往届生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须个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

4.如考生姓名、毕业专业、毕业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最后学位等信息有误,请及时主动报备,学院做好登记汇总后反馈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核实修改,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

5.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六、综合考核

(一)时间、地点:5月11-12日,学院各会议室。具体各场次安排请于资格审查时(5月11日上午8:00-9:00)详见学院大厅公告

(二)考核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三)综合考核内容及方式

1.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综合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

(1)PPT报告:考生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报告完毕后,考核组针对报告提问,考生作答。本阶段45分钟左右。

(2)外语测试:每组2名考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每名考生单独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5分钟;第二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2名考生就抽到的题目进行讨论,时间15分钟左右。

3.加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2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whu.edu.cn/info/1150/7619.htm。加试以线下笔试的方式进行。

加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时学院大厅公告。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按学校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在导师或专业生源不平衡的情况下,进入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的考生可以申请院内调剂。调剂后的合格生源一般不超过导师指标的200%。考生申请调剂需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八、录取及奖学金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

(二)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

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

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学院招生相关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初录名单将在院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及精神为准。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whu.edu.cn

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4939

Email:simyjsb@163.com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