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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复试体检事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

应届生(含推免生)以毕业体检报告为准,往届生考生可向学院提交在校医院或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应在学院发放录取通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以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14办公室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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