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负责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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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8日-10月19日
| 完成预答辩
交清学费及其他费用;
网上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答辩资格审查
领取答辩袋
| 财务七科
姜刈非
| 经管院1楼
214办公室
2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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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前
| 论文检测
| 姜刈非
| 2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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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前
| 学位论文盲评
| 姜刈非
| 2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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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下旬
| 学位论文答辩
| 申请人、导师、教研室、答辩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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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之后三天
| 提交答辩材料
| 申请人、答辩秘书
| 2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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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说明
(一)查询、提交学位课程成绩
1) 学分及课程要求: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并能够在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
2) 如未修满学分,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导师或教研室联系。
3) 成绩单:学分符合要求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办理后发给各答辩秘书。
(二)办理学位申请登记
(三)资格论文审核
(四)预答辩
完成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到214办公室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1) 申请人将预答辩后修改定稿的论文电子版拷给214办公室,论文只检测一次;
2)论文格式:电子版论文为word格式,论文内容一般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3)命名方式:论文的命名方式为"信息管理学院—学号—姓名—论文题目.doc
4) 论文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10%。
(六)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1) 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以下内容:个人信息;毕业申请;科研成果信息;学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申请博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注:无照片的学生请到当地新华社电子摄像后将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photoyjs@163.com,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然后才能进行网上信息提交。
2) 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3) 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七)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学分、资格论文、学费等三方面均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答辩袋内材料包括:《规定》1份、《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八)学位论文“盲评”
1. 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评审;
2. 学院组织评审:
1) 申请人提交3份论文;论文封面隐去学生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
2) 教学秘书负责将论文寄送给校外专家进行“双盲”式评阅。
(九)学位论文答辩
1) 校外专家盲评的3份评阅书全部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评阅书由答辩秘书统一领取。
2) 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 答辩结束后由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十)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12月初,信管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一)电子离校手续
电子离校程序:
1) 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及纸质论文1本;院系资料室:提交电子版论文及纸质版论文2本;
2) 办理退宿手续;(未申请住宿者不用办理)
3) 院系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十二)学位档案
1) 《申请表》一份;
2) 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3) 综合考试表一份;
4) 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5) 成绩单二份;
6) 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7) 纸本论文3份,一份放学位档案袋中,另两份交教学秘书处;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见《规定》的第16-32页;
8) 交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一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两份)。
附:博士学位档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