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一)以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二)文件精神和《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附件三),现将信息管理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方卿、曾一昕
副组长:周耀林、王华、陆伟
成 员:司莉、查先进、张晓娟、徐丽芳、吴江、白小柳、徐晴、居森林
二、时间安排
9月11日,各系成立推免工作测评小组。
9月11―12日,接受学生填报的《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测评表》(附件四)、相关证书等申报材料。
9月13―14日,各系推免工作测评小组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和综合测评排名。
9月14-15日,各系对入围的申请者进行专业面试,拟定推免人选,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和汇总后,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9月22日,推荐汇总表由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2014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
三、注意事项
1.被录取为推免生的毕业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2.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指标,各专业按照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3.专业面试工作由各系推免工作测评小组参照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进行。
4、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5.为方便广大毕业班同学做好推免工作相关事宜,同学们可随时向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人:白小柳(68754730,15342288827)、居森林(68754461,15327204416)。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二: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三:信息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doc
附件四:申请、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