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教职工:
学校定于4月15日至4月19日,集中办理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支取手续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校园卡原件。
2、租房居住的教职工须提供校外房屋租赁协议或租金收据复印件。
3、已购房(不含房改房)教职工须提供购房合同、还贷凭证、购房发票复印件(提供一种即可)。若购房合同签订人为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必须清晰。)
二、有关说明
1、由于办理支取手续教职工人数较多,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请按单位类别,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办理,具体安排见附件。
2、现场办理时,教职工须在《湖北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支取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根据湖北省房改办规定,此次支取分两部分,即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申请逐月住房补贴,补贴资金均以千位数取整,余额保留在个人帐户。住房补贴资金账户总额低于2000元的教职工不办理支取手续。
4、办理时间、地点: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
后勤保障部地址: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后面。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各单位办理时间安排
| 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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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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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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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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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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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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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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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学院 [指: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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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分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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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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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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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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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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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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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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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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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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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感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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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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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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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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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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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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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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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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