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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濠沟住宅小区购房定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4浏览次数:

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售房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现将缴纳教职工濠沟住宅小区购房定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1、重点照顾对象;

2、通过摇号取得购房资格的人员(摇号顺序在1200名之前的教职工)。申购人摇号排序详见后勤保障部网站主页。

二、缴纳时间:2011年10月25日(周二)-28日(周五)共四天时间,每天上午8:30-下午4:30。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时缴纳购房定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购。

三、缴纳地点:文理学部工会二楼、工学部离休干部活动中心、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医学部原工会活动中心。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缴纳地点。

四、缴纳方式:上述两类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购者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缴款的需同时凭申购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代办者身份证,采用各银行银联卡刷卡或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缴纳定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

五、因实际房源数要以市规划局批准的建设方案为准,若房源数有所增加,按顺序递补的申购者另行通知;若房源数不足或因其他原因放弃购买的,则只退还购房定金的本金。

六、请妥善保管好教款收据,作为冲抵购房首付款的重要凭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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