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办国际会议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武大外字〔2008〕31号《武汉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请各有关单位将2011年拟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的立项申请连同《武汉大学2011年申报主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于10月26日前送党政办公室赵金利处。
请各系、中心务必在10月26之前提交申请报告,逾期不报的会议将无法获得教育部的会议批件,且不能列入学校2011年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会议资助计划。
本通知所涉及的申请材料见附件。
附:
武汉大学2011年申报主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doc
院党政办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