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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09年及以前引进人才、选留博士博士后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0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根据《武汉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武大人字[2009]7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为已购买住房的引进人才和选留博士博士后一次性发放剩余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执行后称为“安家费”,下同)。

一、办理对象

(一)已在武汉地区购买自住房且尚未全部领取住房补贴的引进人才。

(二)2009年11月前已留校任教、已在武汉地区购买自住房且尚未全部领取住房补贴的选留博士博士后。

二、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武汉大学引进人才、选留博士博士后一次性提取住房补贴申请表”,附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以配偶名义购买住房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一并于2010年11月5日前交至学院218办公室。

三、原通知请参见:http://rsb.whu.edu.cn/news_list.aspx?news_id=294

附件:武汉大学引进人才、选留博士博士后一次性提取住房补贴申请表及补充协议.rar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