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答辩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5-18浏览次数:

1.填写“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经审批后向论文答辩委员会发聘书、寄送博士学位论文;

2.协助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安排博士生答辩时间、地点,出布告,联系派车接送校外专家;

3.将整理好的博士学位档案递交答辩委员会供会议参考。其材料应有:

(1)博士学位申请表1本(含以下内容)

①博士学位基本情况表;

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③论文评阅书3份;

④答辩委员会表决票5―7张;

⑤报送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

(2)开题报告一份;

(3)学位课综合考试表一份;

(4)博士研究生成绩单二份;

(5)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复印件(A4纸印)装订成册一套(装订时不用钉书针,用胶水粘贴)、(答辩结束后交培养单位存档);

(6)博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1份和纸本论文四份(答辩结束后答辩者自己将论文电子版一份和纸本论文一份交校图书馆;一份纸本论文放学位档案袋中;两份纸本论文留学院,上交国家有关部门);

(7)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三份;

(8)博士学位论文若干份。

4.做好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发表决票(加盖学院公章有效,事先填报博士生姓名、答辩日期),并负责监票;

5.完成答辩有关材料(协助答辩委员会起草决议,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在决议上签名等);

6.发答辩酬金;

7.答辩结束后,按学位档案目录的顺序排列整理学位档案材料,将其《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5)(4,9)页用B4纸复印17份,装订好连同学位档案一并交学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分委员会和学部学位工作小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