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2号)文件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0]1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按照博士生学术标准和学术规范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考试方法和内容。进一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把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等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重要质量标准,逐步加大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力度及其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逐步加大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权力和责任,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努力使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6.坚持差额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做好“强军计划”和“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工作。
三、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传夫(院长)、董有明(院党委书记)、李纲(副院长)、左军(院党委副书记)四人组成。陈传夫任组长。负责制订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5名本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并具体组织实施。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四、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资格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差额复试的要求,全院各学科划定统一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名单。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和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差额比例的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2.我院复试分数线为
外语 65分
专业课 60分
加试科目(含政治、加试业务课) 60分(不计入总分)
3.对于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特别突出但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各研究方向导师可以申请破格复试(各科差分之和10分以内)。申请提名复试线下生的导师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提名复试审批表》,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同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4.由于指标限制,我院不接受院外调剂考生。
5.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见“信息管理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事宜公告”。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综合面试与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须以PPT形式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25分钟。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六、成绩核算
1.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 50 %,复试成绩占50 %;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成绩(外语+2门专业)÷3×50%+专业综合面试×40%+外语口试(听力、口语)×10%。
2.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或外语面试成绩单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导师的科研需要和考生的基础学历、科研能力、初复试成绩作为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复试安排
见“信息管理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事宜公告”。
信息管理 学院(公章)
2010年5月4日
信息管理学院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事宜公告
1.复试一般事宜
我院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和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差额比例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一定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并不一定保证能被最终录取。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与其他因素确定是否参加复试。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按指定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并确认分组情况和复试顺序。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理手续或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在公告公布的时间之外不接受复试要求。
2.复试内容与形式与具体安排:
(1)外语口语测试(不再另行测试听力)。每组2名考生。口语测试包括2个阶段:第1阶段每名考生单独回答问题,时间每人5分钟左右;第2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2名考生就抽到的题目进行讨论,时间10分钟左右。
(2)面试:每人25分钟左右。考生必须以PPT形式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着重报告研究计划。此项考核计入面试成绩。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预定为2010年5月14―15日,各研究方向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站或另行通知。
外语口语测试集中安排在2010年5月14日上午(9:00am开始)
总分计算:
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成绩(外语+2门专业)÷3×50%+专业综合面试×40%+外语口试(听力、口语)×10%。
所得总分作为录取排序的主要依据。
3.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考试时间:2010年5月13日8:30-12:30。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按要求须考加试课的考生缴纳考试费200元。缴纳地点:信息管理学院2楼研究生办公室。
加试科目请查阅201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资格审查与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5月13日8:00――11:30到信息管理学院2楼研究生办公室及校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和准考证以及加盖公章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保留身份证、学位证复印件备查。
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交:
(1) 外语成绩WSK 90分或TOEFL 550分或CET-6级证书或雅思6分;
(2) 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 近三年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
(4)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复试通知。
附
201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注:不含免试直博生、优秀人才单独选拔考生;不含武汉大学惠州研究院考生。)
信息管理学院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