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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5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9-2010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所需汉语教师和志愿者的函》(汉办(2009)144号),我校正在组织推荐,请各单位尽快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汉办(2009)144号函及其所附申请表格请在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首页查阅或下载;

2.推荐程序:

1)申请人将填妥的申请表格(教师填写附件7,志愿者填写附件8和附件9)送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同意后向国际交流部推荐;

2)国际交流部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签字、盖章;

3)国际交流部代表学校向国家汉办行文推荐。

3.推荐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3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送交国际交流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本琳 电话:68752092

国际交流部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