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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经费使用及奖励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9-04-17浏览次数:

经院务会研究,作为对研究生培养机制的配套改革措施,对于我院2007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的经费安排及科研奖励和资助等问题说明如下:

1、校外硕士答辩专家评审费学校不再支付;

2、答辩专家差旅费由学院全额承担;

3、所有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学位答辩;

4、原来由学院承担的业务费(含调研费、论文打印费等)取消;

5、学院将研究生业务费集中使用,用于奖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以及资助在读研究生参加境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具体奖励和资助办法另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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