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转出)
一、学生转专业原则上执行《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和《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08年3月20日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考虑转出: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5、填报本专业志愿的学生。
三、各专业准许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
四、原则上转专业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院(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2、文科类不得转入理工科类,艺术类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3、具有拟转专业特长证明。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六、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七、转专业办理程序: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学生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该申请须由学生所在系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提交院本科教学秘书,经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八、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九、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重修;原专业所修的其他课程能否记为选修课学分,由转入院(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