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8年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三、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四、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五、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单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工作,严格坚持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并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调课安排(见附件)通知至本单位师生。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部分节假日调课安排.doc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