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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05浏览次数:

全院师生:

现将教务部关于对《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提修改意见。意见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12月10日前提交院本科办白老师或耿老师: imio4@whu.edu.cn

特此通知

院本科办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毕业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稿及附件.rar

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规范及附件.rar

各学院(系):

为了更好地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对《《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予以修订。现将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公布如下,修订草稿请各学院(系)在教务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各学院应分别征求教师、教学秘书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并于12月10日以前将修订草稿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教务部实践办,意见电子稿发送至wuyan@whu.edu.cn

一、 修订原则

1、 规范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2、 在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工作程序。

3、 具有可操作性。配合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修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数字化系统。

4、 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价机制。

二、 主要修订内容

1、 以自愿为原则,鼓励部分学院(系)探索课程化管理模式(各专业可以建立毕业论文课程组,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2、 一方面对过程管理更加明确(对立题、选题、改题、教师指导、论文分析评价等原则问题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尊重学科差异,尊重各学院(系)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自主性,弱化了一些具体的量化规定,给学院(系)制定本学院相应管理办法时留下一定的空间。

3、 论文评阅和答辩评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采用标准化项目判断和主观评价结合)

4、 严格答辩资格审核制度(没有修满规定学分的不允许答辩)。

5、 建立每年一次的毕业论文工作分析评价制度,设计了分析评价表。

6、 规范了书写、打印和装订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