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普通本科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我院毕业生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毕委会”)在毕业生工作方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职能,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经认真调研,拟定了《信息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活动委员会职责条例》(征求意见稿)。
10月19日下午,200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大会结束后,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各本科毕业班班级委员和团支部委员详细演示解读了该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完善。
经研究决定,《信息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活动委员会职责条例》自即日起正式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0月23日
信息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活动委员会职责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毕委会”),是在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为学院本科毕业生服务的院级学生组织。
第二条 毕委会协助各系毕业生工作小组,配合院分团委、学生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 毕委会应切实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宗旨,严格遵照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相关活动。
第二章 毕委会组织设置
第四条 毕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下设班级联络组、信息发布组、学习科研组、宣传报道组和文体活动组5个部门。
第五条 毕委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名,或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拟定,报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告。
第六条 毕委会班级联络组成员由各毕业班班长组成,信息发布组成员由各毕业班团支部书记组成,学习科研组成员由各毕业班学习委员组成,宣传报道组成员由各毕业班团支部宣传委员组成,文体活动组成员由各毕业班文艺委员和体育委员组成。
第三章 毕委会职能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毕委会团结和动员全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开展毕业生活动。具体职能为:
1.协助学院发布和传递考研、就业、公务员报考等信息,配合学院开展毕业生党建等工作;
2.配合各系毕业生工作小组,开展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3.协助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毕业生信息统计,办理毕业鉴定、毕业派遣等工作;
4.协助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开展学习科研、学分清查、重修下编、论文答辩等工作;
5.配合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加强毕业生与非毕业班学生的交流和友谊;
6.组织开展毕业生文体活动,丰富毕业生文化生活,增进师生情谊。
7.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毕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为:
1.制定毕委会工作计划;
2.执行学院各项工作部署,领导和监督毕委会各部门工作;
3.组织开展毕委会各项活动。
第九条 毕委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为:
1.班级联络组。负责各毕业班级之间工作联络,传递毕委会工作信息,协助学院接待用人单位、组织招聘见面会等。
2.信息发布组。协助学院通过信管学子网,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发布考研、就业、公务员报考等信息,利用我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毕业生信息汇总、报表填报等工作。
3.学习科研组。负责协助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毕业生学分清查,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专业学习和业余科研经验交流等活动。
4.宣传报道组。负责通过信管学子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毕业生各项工作和活动,负责制作《毕业生通讯录》。
5.文体活动组。负责组织开展毕业生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健康毕业生身心体质,增进同学友谊。
第四章 毕委会工作奖惩
第十条 学院为毕委会开展工作配置专项经费,用于毕业生班级合影、学士服租借管理、学位授予仪式留念、师生交流活动、制作《毕业生通讯录》等。
第十一条 毕委会是开展毕业生工作的重要学生组织,全体毕委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职尽责,服务同学,锻炼自身,增长才干。
第十二条 学院依据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毕委会成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条例的修改和解释。
第十四条 本条例经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公告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