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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近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31浏览次数:

我院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根据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的工作安排和我院部署,现将近期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体检

1.时间:6月2日(周六)上午8:00-下午6:00(中午不休息)

2.地点:文理学部校医院

3.注意事项:

(1)5月26-27日,我办已集中组织毕业生体检。请尚未体检的同学此次务必按规定时间前去体检;

(2)自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每人25元。

(3)在填写《体检表》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学院名称、专业和学号等信息;

(4)毕业生应于6月4日上午10:00前将《体检表》送交本班班长,班长收齐后上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装入毕业生派遣档案。

二、核对就业建议方案

1.时间:5月28日-6月3日

2.地点:各班班长处

3.注意事项:

(1)本人根据当前就业落实状况,亲自核对就业派遣方案,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名确认;

(2)相关信息有误的,请直接在错误信息上更改,并本人签名确认;

(3)毕业生因协议书寄出尚未返回或欲办理户档托管手续的,本人暂时不用更改现有报到单位和户口迁移地址信息,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学校毕办将直接根据接收的协议书更改;

(4)学校毕办《关于核对2007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的通知》已印发各班班长,请毕业生在核对信息前,认真阅读该通知;

(5)各班应于6月3日前,完成本班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6月4日上午10点前,由毕委会汇总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户口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

相关工作要求,详见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网站,我办已于5月23日转发于“信管学子网”。

四、毕业生合影

1.时间:6月19日7:30-9:00

2.地点:行政大楼东侧空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门前)

3.相关要求:

(1)各班班长组织本班人员参加,务必准时到场;

(2)各班应严格按照现场规定的顺序照相,服从工作安排。

五、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时间:6月20日8:00-10:00

2.地点:教五楼多功能报告厅(暂定)

3.注意事项:

(1)各班班长组织本班人员参加,务必准时到场;

(2)遵守会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安排。

六、近期签约的有关注意事项

1.对于保送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

(1)考取研究生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选择攻读研究生,请于5月30日前办理与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否则按原签约单位进行派遣;

(2)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并有具体工作单位接收者,须提交录取单位的保留资格证明并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按参加就业的毕业生派遣;

(3)对录取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的毕业生(如考研单证或少数调剂读研),须提交录取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的证明,档案、户口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第一,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将档案、户口交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托管;

第二,未签订人事代理、托管协议的,按未签约毕业生对待,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2.申请出国的毕业生:

(1)尽快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出国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aoff.whu.edu.cn),申请表中请准确填写档案与户口去向的详细信息(回原籍除外),并出具档案接收单位的同意接收的公函和公安机关同意落户证明;或者与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将档案、户口交人事代理机构托管;

(2)在提出申请出国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学生,请与签约单位办理解约手续。

3.对于参加就业的毕业生:

(1)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工作日程安排,5月下旬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5月31日起停止办理违约手续;

(2)5月20日--6月17日因向上报就业建议计划,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暂停办理签约手续,请毕业生注意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网站的通知;

(3)5月20日后,签约的毕业生在提交就业协议书时,就业协议书上须详细完整填写好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栏内的各项信息,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信息(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档案接收部门、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等)、户口迁移地址;

(4)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但因签约、审批等手续尚未完成而无法按时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务必在6月10日前与用人单位联系,请用人单位尽快出具有效接收函,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信息(单位全称、联系部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和户口迁移地址(毕业生在接收函右上角标注学号),并交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5)签约单位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珠海、大连、青岛、深圳、厦门以及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接收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省(市)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需按照上述省(市)的具体规定,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或出具相关接收函件后,方可顺利列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否则毕业生到当地无法落户。

七、其他事项

1.因毕业生近期将开展答辩、派遣核对、填报相关重要表格、召开毕业典礼等重要事务,自即日起,所有毕业生不得擅自离校。因故需离校者,必须经班级导师同意,并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2.全体毕业生要自觉遵守校纪院规,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酗酒、赌博、夜不归宿,不得组织外出游玩。

3.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做好毕业前的各项工作,自觉履行大学生各项法定义务,确保按时派遣、文明离校,展示信管学子积极向上、团结自律的风采。

4.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在保持平和心态的同时,要抓紧时间积极签约。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要有理性、信心、恒心和勇气。

5.其他有关2007届毕业生派遣离校的具体时间安排等工作,待学校下发通知部署后,学院将及时通知。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