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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级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07-06-10浏览次数:

全院普通本科生和教师:

2003级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已作安排,请相关教师和学生做好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答辩。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应于答辩前将毕业论文(设计)送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经审阅通过,方可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格坚持评分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践能力、论文质量及其他有关要求全面衡量,客观评分。学生成绩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分原则和参考评分标准评定,不得降低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

请单独将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另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含指导教师部分、评阅教师部分、答辩委员会及总评成绩部分)、答辩记录装订在一起。

4.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必须有指导教师亲笔签名。

5.请各系于6月11日前将毕业论文成绩上网登分提交,并打印三份成绩单速交本科办。

6.待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附件全部整理好后以专业为单位交本科办。

7.请小组答辩完后写一份书面小结,各系写一份总结(含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指导及答辩等情况)。

具体答辩安排见附件。不尽事宜请及时与院本科办联系或与各教学系主任联系。

特此通知

院本科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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