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03级全体普通本科生:
请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同学尽快将《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从教务部主页上下载填写后于19日前交院本科办白老师。具体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院本科办
2007年6月16日
关于办理2007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参加校内主辅修、双学位班学习(包含在校内 “七校”班学习)的2007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双学位证书、辅修证书将于2007年6月15日后开始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填写审批表,打印成绩单
1.学生到本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或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在教学秘书处打印含有全部辅修、双学位成绩的成绩单,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2.正确填写审批表,填写过程中注意:
①学生填写“证书类别”一栏时,写清楚申请的是辅修证书还是双学士学位证书;
②审批表中“是否修满辅修专业课程“和“所修学分” 及“审核人”三栏,由开设辅修课程的学院的教学秘书填写;
③“辅修或双学位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
3.学生填写完毕后将审批表和成绩单交到开设辅修课程学院的教学秘书处。
二、审核审批表和成绩
1.教学秘书对照各学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单,审查所修课程及所修学分是否与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相符,审查学分是否修满。
2.获得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的,学院在“院系授予辅修证书意见”一栏签署意见;获得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在“院系授予双学位意见”一栏上签署意见。
3.院系于6月25日前将已通过审查资格的审批表、成绩单交教务部学籍办,学校审核后制作辅修、双学位证书。
三、教务部将于7月初将辅修、双学位证书发放到院系,学生在开设辅修课程的学院领取证书,领证的具体时间和所需携带的材料可于7月初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最新消息”。
四、《武汉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毕业或结业时未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再补授”, 毕业时未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达到了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学生,可申请办理辅修证。
五、符合办理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条件但因故未在本学期办理,或在本学期申请办证而未取证的学生,可延至10月中旬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可于10月初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最新消息”。
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