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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2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校共有毕业生12479人,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6151人,毕业研究生6328人。为了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使广大毕业生安全、顺利地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派遣工作日程

6月17日 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6月18日 向机关有关部门、各学院(系)发放毕业生就业方案

6月23日 办理并向各学院(系)分发就业报到证

6月24日上午 毕业典礼

6月24日下午-25日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离校(6月24日 14:30-17:30,6月25日 8:00-17:30)

6月28日-7月5日 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寄发毕业生档案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相关事项

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武汉大学2007届普通本科学生离校手续程序单》和《武汉大学2007届研究生离校手续程序单》(以下均简称《程序单》)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及程序如下:

1. 各学院(系)于6月21 日集中到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本科毕业生的《程序单》,到研究生院培养处领取毕业研究生的《程序单》。

2. 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1日集中到保卫部各分部领取。凡留校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退还进餐卡。

3. 毕业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各学院(系)于6月19日―23日集中到组织部办理团员证的转接,由各学院(系)分团委于6月23日之前集中到校团委办理。

4. 《程序单》中其余各项离校手续由毕业生本人按附件二所列的办公地点到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4日下午―25日。

5. 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4日到教务部领取,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3日到招生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3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处领取,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3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领取。

6. 毕业生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后,持盖齐公章的《程序单》到所在学院(系)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各学院(系)审查《程序单》之后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7. 毕业生的《程序单》由所在学院(系)负责收回并保管。

8. 毕业生必须如期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按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留校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也要如期办理离校手续,并将个人的行李物品妥善安置,以便暑期学生宿舍的调整和维修(录取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车船票,由毕业生本人直接到车船票预售处购买,学校不组织集中购票。毕业生的行李托运由后勤集团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组织武昌火车站行包房、邮政局、宅急送工作人员来校直接办理,地点分别设在:文理学部小操场;工学部老体育馆;信息学部老体育馆;医学部学生宿舍新区、第一临床学院,办理时间从6月24日下午开始。四个行李托运点(第一临床学院除外)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部负责。毕业生宿舍的公物,一律维持原状,毕业生不得损坏或拆卸。

三、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派遣:

1. 档案材料不齐全者;

2. 未经毕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 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者;

4. 非应届毕业生申请提前毕业,但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者;

5. 离校手续未办理完毕者;

6. 在择业或离校过程中有不良表现者;

7. 未交清学费、住宿费,未归还学校贷学金或未还清学校医疗费垫付款者;

8. 有国家助学贷款但未同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者。

暂缓派遣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系)负责保管,这部分毕业生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凭盖齐公章的《程序单》到本学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学院(系)在发放就业报到证时将《程序单》回收并保管。

四、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应注意如下事项:

1. 毕业生必须持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统一签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包括用人单位通知的报到时间)到指定的单位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学校不再负责为其办理派遣手续。《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各学院(系)在装档时归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联(有色联)待毕业生办理完毕离校手续之后发放给本人,由毕业生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 到湖北省各地市州县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先到单位所在的地市级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然后再到用人单位报到;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了户档托管协议的本科毕业生,须持《托管表》、就业报到证、户口底页原件和组织关系介绍信于6月25日下午2:00到人文馆南厅集中办理报到手续;与湖北省人才中心签订了户口、档案托管协议和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大头贴无效)、组织关系介绍信于6月25日下午2:00在人文馆北厅集中办理报到手续;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了户口、档案托管协议和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武汉市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协议》或《人事代理协议》及2张一寸黑白相片直接到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武大分市场(人文馆负一楼)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开具《入户介绍信》。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也可按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自行到签订托管协议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3. 如果毕业生因非本人原因被用人单位拒收,本科毕业生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027-68752649),毕业研究生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报告(联系电话:027-68752075),分别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和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解决,也可请当地毕业生调配部门解决,在未得到学校明确意见之前,毕业生不要直接返回学校。

4. 毕业生在报到途中应切实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组织关系等证件,谨防遗失。

5.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应及时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交单位人事、组织、共青团部门。若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而导致上述材料过期者,由毕业生个人承担有关责任。

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在离校前若有遗失,可到校保卫部各分部办理遗失证明,以供到单位报到时使用。

五、毕业生改派

(一)已派遣至具体接收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跨省区、跨部委改派的毕业生,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办理改派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报湖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1. 原就业单位退函(若无就业单位而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2. 新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 原《就业报到证》(原件);

根据规定,毕业生在毕业后2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的时间定于2007年9月4日至2009年5月20日的每周一、三、五(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2007年暑假办理时间请查询我校就业网站通知(www.aoff.edu.cn)。

凡在本省区、本地市以内改派者,可直接到本省区、本地市的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有关改派的要求及时限按所在省区、地市的规定执行。

(二)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了户档托管协议的毕业生,在落实了就业单位或单位同意解决户档问题后,可凭新单位有效接收函和户档托管协议直接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办理了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就业服务一卡通”、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了人才储备协议或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或单位同意解决户档问题后,须按第五项要求办理改派手续。

六、其它事项

1.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依照《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办理。

2. 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在档案材料的归档过程中,要认真清理、仔细核对,做到万无一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抽换或涂改档案中的内容,否则,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处理。

3. 毕业生派遣工作是一项全校性的工作,各学院(系)和机关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顾全大局,密切配合,方便学生,搞好服务。各学院(系)和机关各有关部门在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对毕业生爱校教育、爱护公物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对损害公物、污损墙壁、破坏学校环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暂缓派遣,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望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关部门职责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生办理火车托运行李须知

2.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职责

3.各学院(系)、培养单位毕业生派遣工作负责人名单

武 汉 大 学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