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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8浏览次数:

我院各系有关老师、2003级普通本科生: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校党委学工部5月11日下发的《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武大学字[2007]21号),结合我院毕业生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现将我院2007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200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评选工作,各系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各系评选工作小组由各系主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毕业生班级导师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毕业生活动委员会主要学生干部(主任或副主任)、各毕业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3.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各专业毕业班应推荐2名学生担任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参与民主评议。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院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集体活动,热心服务广大同学。

6.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7.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业余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文体活动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或者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评选指标和我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各系评选工作小组推荐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为:图书馆学3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人,档案学2人,编辑出版学5人,电子商务6人。

四、评选程序:

1.传达布置。2007届普通本科生毕委会及各班班长负责向毕业班同学通报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事宜。

2.自愿申报。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提出参评申请,于521上午1000填报学校印发的《武汉大学2007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simxsgz@163.com

3.民主评议。各系评选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525上午1000前结束评议工作。

4.征求意见。各系评选工作小组应召集各毕业班同学于52627择时召开本专业毕业生工作会议,由各系本科生工作副系主任布置近期毕业生工作,并通报优秀毕业生评议结果,征求意见。

5.审核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专业评议结果,报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528上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评选要求

1.各专业要坚持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毋滥。

2.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各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

2007年5月17日

附件:武汉大学2007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