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2006年,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类学生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学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各级学生干部和各类学生骨干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各自的学生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服务同学;在各项学生活动中,积极投入,锻炼自己。
为了总结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生活动的积极性,推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我院学生工作的氛围和工作合力,学院决定组织开展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标兵”及“学生活动积极分子”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院所有在籍在读本科生(含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网络教育直管班本科生、成人教育直管班本科生)。
2. 学生活动积极分子包括5类学生: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及成员;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及成员;院学生文体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其他同学。
3. 参评对象应具有高度的学院荣誉感与责任感,组织集体观念强,团结协作意识好。
1. 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参评对象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2. 院学生社团参评对象踊跃参加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对社团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3. 院学生文体团队参评对象按时参加训练及比赛,训练中认真刻苦,比赛中斗志昂扬;
4. 各班班委会、团支部参评对象在班级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和参与班级活动,积极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
5. 参评的其他同学系指积极参加我院组织和参与的各项活动(含参加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等各类比赛人员、宣传联络人员、后勤助威人员等),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根据参评学生的绩效考评,评选优异者为院级“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标兵”。
1. 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院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院学生文体团队主要负责人;各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干部。
2. 参评对象应承担较大的工作量,工作中能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服从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
3. 责任心强,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4. 具有强烈的学院荣誉感和责任感,较好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5. 能密切联系和团结广大同学,工作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1. 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能明悉工作职责,积极进行职责范围内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能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勇于创新,主动协助和支持相关学生社团和文体团队的工作,善于营造工作合力;
2. 院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能自觉支持和配合院分团委的相关工作,大局意识强,开展的活动对于推动学院的学生工作具有积极的影响,对直接和间接参与的学生产生激励教育作用,在院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号召力;
3. 院学生文体团队主要负责人能自觉支持和配合院学生会的相关工作,组织队员开展规范化和常规化训练,积极培养团队骨干和新人,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类比赛,定位清晰,积极备战,比赛场上斗志昂扬,作风过硬,比赛成绩有所提高和突破;
4. 各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干部能自觉支持和配合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相关工作,能够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班风健康向上,学风严谨,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较强的班级凝聚力。
根据参评学生的工作绩效考评,评选优异者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相关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民主评议、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
2. 学生活动积极分子前4类学生由相关学生组织(分团委及学生会部门、学生社团、文体团队和班委会、团支部)组织推荐申报;第5类学生可自愿申报,也由班委会、团支部推荐申报。
4. 参评人必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或《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学生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在信管学子网“相关表格”栏下载)。
1. 根据相关学生组织的工作绩效,前三类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数不超过相关学生组织在册在岗人数的20%,评定人数向工作绩效优秀的学生组织倾斜。
2. 第4类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数不超过相关班级班委会、团支部成员总数的20%,评定人数向院级先进班集体倾斜。
3. 第4类学生活动积极分子人数不设上限,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学生自愿申报和班级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的活动绩效予以初审拟定。
4. 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人数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人工作绩效予以初审拟定。
2. 填写申报表格必须客观真实,相关栏目如无应填内容,统一填“无”。
3. 严禁虚假陈述,一经查实有虚假陈述,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4.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2日上午11:00,咨询电话:68754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