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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05-2006学年度先进个人、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7浏览次数:

全院各本科生班级导师、全体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5―200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武大学字[2006]38号)和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的通知》(武大学字[2006]45号)的精神,现将我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对参评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评奖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传夫、董有明

副组长:左军、王新才

成 员:司莉、寇继虹、肖秋惠、徐丽芳、李枫林、白小柳、彭国晖

2.各系分管副主任应尽快通知本系各参评班级导师,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工作细则》,根据我院工作部署,实施此次评奖评先工作。导师是各班初评工作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项工作。

3.各班应成立评奖评先工作小组,对本班评奖评先工作进行评议和核查。本班导师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的评奖评先工作。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本班评奖评先的事务性工作。各班级应在本班内民主推选3名同学作为工作小组成员。

三、参评对象

1.2005-2006学年度内,具有武汉大学学籍并在我院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在校普通本科生,可参加评选。

2.插班生、校际交流生不记入本班参评人数,不参加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遵照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5―200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武大学字[2006]38号)执行。

2.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遵照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的通知》(武大学字[2006]45号)执行。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定于10月27日中午1:00,在院4楼学术报告厅召开评奖评先工作布置会,请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务必参加。

2.各班应在10月28日至10月31日,在导师的主持下,组建班级评审小组,组织实施并完成本班评奖评先的相关工作。10月31晚10:00前,各班应在导师主持下召开班会,确定本班综合测评得分排名,同时进行班内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日下午4点。

3.各班应当于11月1日上午10点之前,将本班《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班级测评工作总结表》及参评学生的《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校学工部分配我院的专项奖学金名额为:

海 航:1甲1×3000(校学工部规定限大三学生)

黄彰任:3甲3×2000

蓝月亮:3乙3×1500

励 才:2丙2×1000

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申报其中的一项奖学金,但不能重复获奖。有意申请专项奖学金者,应于11月1日下午5点前,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5.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的同学,应于11月1日下午5点前,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6.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班提交的材料和评议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审查,于11月2日上午11点之前提交学院评奖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学院评奖评先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获奖的名单后,于11月2日下午5点前在信管学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至11月5日下午5点。

8.本次评奖评先的有关学校文件详见校学工部主页。学院有关说明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详见信管学子网,同学们可登陆oursim.whu.edu.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

200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