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14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结合冬季防火,现将保卫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如下,请全院师生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

2006年11月14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我校连续发生三起火灾(火险)事故,影响大,教训深刻。10月16日凌晨4时许,南三区三栋一住户,因酒后吸烟,引发火灾,造成整个房间烧毁,住户一人面部烧伤,给相邻居民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部分财物损坏;10月22日上午10:15许,信息学部学生公寓二栋三楼一学生宿舍突发火险,引燃了衣柜等物品并且火焰串至屋顶,情况十分危急,幸遇保卫部一职工及时用灭火器扑灭;10月23日中午12时许,中东区二十四栋一住户,因手机电池充电爆炸,酿成火灾,造成整间房屋被毁,给相邻住户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分析三起火灾暴露的问题,结合平时检查发现,部分居民和学生消防安全观念薄弱,自救能力薄弱,法规意识薄弱,对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重视不够、学习不够、落实不够。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防消能力,整治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结合冬季防火,特此通知。

一、要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对本单位所属办公、教学、实验场所以及库房、储藏室和学生寝室等部位的用电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电源插头、接线板、电源开关、老旧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检修,切实杜绝违规、违章和带障使用各类电器具。

二、更换老化线路,消除私拉乱接电线,清理室内杂物,清除各类电器上的覆盖物和周围的杂物,防止线路破损、短路或电器发热酿成火灾。

三、实验室确实需要使用蜡烛、煤气、酒精等明火时,切实做到人不离开火源,人去熄灭明火;使用加热炉、电暖器、电蚊香等发热、烘烤、取暖等器物时,切记顶部和周围不能堆放杂物,使用期间人不得离开。

四、禁止在楼道、楼梯等疏散通道内或紧急出口堆放书柜、书桌、纸箱等各类杂物,以免堵塞通道,切实保证通道畅通,紧急出口能够随时开启。

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各类电器设备,工作人员离开时切实做到关闭火源,切断电源总开关,拔掉插销,检查确实后方可离开。

六、注意养成,不在酗酒后使用电器设备,不随手乱仍烟头,不将各类充电器等小型电器放在各类易燃物品上使用,自觉培养良好习惯。

七、使用空调、、电脑、电水壶等办公电器设备时,应做到人去关机、断电,防止带电空转、空烧,杜绝下班不关机的现象。

八、一旦发生火情,谨记初期火灾及时用灭火器、水源等进行扑救,同时立即报警,火灾燃烧不能阻止时,迅速逃生并采取多种方式通知周围人员逃生。

九、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教育内容、时间和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下大力增强安全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消防值班电话:68766119

治安值班电话:68766110

保卫部一分部

200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