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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信息管理学院大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10浏览次数:

全院师生: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成才环境,促进我院的学风建设和班风建设,推动本科生班集体的各项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调研,拟定了《信息管理学院大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草案)》。在广泛征求全院本科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对该草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经研究决定,《信息管理学院大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自即日起正式公布实施。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学院

20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