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和支持我院博士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和学习活动,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培育高水平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声誉。经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设立“信息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培育基金”,并制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院可控制使用的学科建设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其他经费
二、经费配置办法
每年对2-3项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立项资助。由院学位委员会根据研究选题、研究基础和研究前景,负责评审立项工作。(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三、资助力度和资助方式
博士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力度为2万元。
资助采取预资助和后配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立项评审后预资助50%;研究工作完成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方可获得后配置部分(资助总额的50%)。
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者,学院再追加配置5万元经费,用于支持后续研究。如果该项获奖者并未获得学院预资助,学院将相应提高后配置力度,补足差额部分。
四、经费使用与管理
所获经费由申请者和其指导教师共同使用,仅用于本领域科学研究活动,不得挪做它用。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政策,凭正式发票报销。申报和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收回提供的资金,并全院通报批评。
五、本条例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