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校学工部《关于继续做好有关无人监考工作的通知》,学校本学期无人监考工作即将展开。我院各班符合学校规定之条件,有意申报参加学校无人监考的班级,必须组织主题班会进行班级讨论,经全班所有同学表决同意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后,于5月30日前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无人监考考场审批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学院(系):
自去年学校发布《关于做好无人监考考场工作的通知》(武大学字〈2005〉49号)以来,无人监考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学生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团队精神明显增强。为了更好地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自律教育活动,树立优良的学风考风,按照《关于做好无人监考考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人监考考场申请基本要求
学校继续接受本科学生申请无人监考考场,以本科学生班级为单位,在上一学年度无人因为考试违纪而受纪律处分的都可以申请。经学生班级全体同学充分讨论同意后,全体同学签定《武汉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无人监考考场审批表,所在学院(系)签署推荐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部,对申请班级进行资格审核;教务部根据学校整体考场安排情况来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班级和院系考场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考场个数。
二、申请科目和申请时间
申请班级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全部纳入无人监考考试科目,受理时间为5月22日-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活动要求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以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契机,以申请无人监考考场活动为依托,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召开学风、考风建设动员会,注重以考风建设为切入点,抓考风促学风,抓学风促育人,继续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鼓励和支持学生班级申请无人监考考场,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学院(系)要向学生传达《关于做好无人监考考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结合典型事例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熟悉无人监考考试规则,严肃对待无人监考考试违纪处理后果,教育引导学生端正考风,以诚实守信为荣,自我约束、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