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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举、产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6-02-17浏览次数:

第一条 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及处分记录;

4、对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宗旨和岗位职责有较深刻的认识,富有敬业精神、实干精神、协作精神和开创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5、符合上述条件的我院2004级和2005级在籍在读的普通本科生。

第二条 候选人产生形式:

1、班级推荐。2004级和2005级各班应召开主题班会,通过自愿报名、竞选演说和投票表决的方式,推荐候选人。每班限推荐1人。

2、个人自荐。凡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我院2004级和2005级在籍在读的普通本科生,均可通过个人自荐的形式参加竞选。

第三条 候选人确定办法:

候选人须填报《信息管理学院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竞选报名表》。本次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信息管理学院第六次

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