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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六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6-02-17浏览次数:

第一条 大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本学年度在我院正常学习;

3、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关心和支持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第二条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包括当然代表和一般代表。

第三条 当然代表人选包括:院分团委专职副书记;院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院学生会主席;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院分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第四条 当然代表人选须经本次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确认后,成为正式代表。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 一般代表人选由各班民主推选产生。具体名额如下:

2003级每班2人,2004级、2005级每班3人。

第六条 一般代表人选须经本次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取消其代表资格。

信息管理学院第六次

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