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调动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四月中旬举行武汉大学第二十八届大学生学习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科目
申论(注:申论是测试应试者写作水平的一种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考察应试者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综合知识、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英语。
二、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4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00-10:00 申论
上午:10:30-12:30 高等数学
下午:2:00-4:30(分三场) 计算机基础
晚上:6:00-8:30(分三场) 综合知识
4月2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英语
竞赛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
㈠报名时间:英语竞赛报名时间2月18日-3月1日,英语竞赛报名完成后,其它科目可继续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日。
㈡报名办法:计算机基础和综合知识科目的竞赛各学院(系)报名人数控制在本院普通在校学生人数的3%-5%之内,其它科目报名人数控制在5%-10%之内。参赛者一律凭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竞赛。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学院(系)登录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网站填报武汉大学第二十八届大学生学习竞赛报名表,输入学生学号或姓名,勾选其要参赛的科目,点击确定后即可。
㈢英语科目试卷采用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试卷,英语科目具体组织办法参见附件《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其它各科目的命题和阅卷,由教务部负责组织。
㈣计算机基础和综合知识竞赛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时间为60分钟。
㈤本次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希望各学院(系)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竞赛各环节的工作,并可采用适当方式组织和选拔优秀学生参赛,避免报名中的硬性摊派和考试中的大面积缺考,提高学院(系)竞赛的整体水平。
五、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个人和团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
1.个人优胜奖:申论、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和综合知识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率分别为5‰、15‰、30‰,英语竞赛优胜者根据《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产生。
2.团体优胜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3.优秀组织奖:八名。
特此通知
附件: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在校本科生参加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与目的: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旨在贯彻落实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全面培养我校学生的英语素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参加竞赛,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推动学校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 竞赛内容:
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五方面的能力。
三、 竞赛对象:
全校各学院非英语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各学院报名以二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院推荐参加,但总报名人数控制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人数的5%~10%之内。
四、 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06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于2006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进行。
2.参加决赛的学生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
3.初赛同时列入武汉大学第二十八届大学生学习竞赛。
五、 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的命题依教学大纲,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
六、 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特等奖比率为1‰,一等奖比率为5‰,二等奖比率为15‰,三等奖比率为30‰,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获特等奖的学生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英语辅导报社网站上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2006年暑假将举办每年一度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营员从获特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在夏令营期间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等活动。
八、 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学院应积极宣传竞赛的目的和意义,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根据竞赛组委会要求,凡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各学院登录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网站填报武汉大学第二十八届大学生学习竞赛报名表。各学院应于3月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费每生5元,待报名截止确定参赛学生名单后,由教务部发放参赛学生名单统一收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