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04-200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成 员:黄如花、李枫林、余世英、徐丽芳、肖秋惠(各系副主任)
3.各系分管副主任应尽快通知本系各班导师,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我院工作部署实施此次评奖评先工作。导师是各班初评工作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项工作。
4.各班应当成立由导师、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总数为5人),对本班评奖评先工作进行评议和核查。
5.学院评奖评先领导小组于10月8日晚7:30,在院4楼学术报告厅召开评奖评先工作动员布置会。请各班导师、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务必参加。
6.各班评审小组应在10月9日晚召开班会,由导师通报并布置本次评奖评先的相关工作。
7.各班应当于10月11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本班的初评工作,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同时进行班内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5点至12日下午4点。
8.各班应当于10月12日下午5点之前,将本班评奖评先的各项材料和汇总名单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9.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班提交的材料和初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审查,于10月13日上午11点之前提交学院评奖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0.学院评奖评先领导小组于10月13日下午2:30开会研究,最终确定获奖的名单后,于10月14日上午12点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截至10月19日上午1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