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五一”劳动节休假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一”劳动节休假期间的上课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2005年5月1日―3日为法定假日,全校停课。
二、2005年4月30日(星期六)上第10周星期三(5月4日)的课(原4月30日的课停上);2005年5月5、6日的课停上。
三、七校联合、双学位和数学重修班的课4月30日和5月1日课停上,5月7日和5月8日课正常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