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校财务部协商,校医院定于12月份对全校教职工及学生报销医药费。
具体时间为:一分院(原武水)、二分院(原武测)12月9日―11日
三分院(原湖医)12月15日―17日
本部(原武大)12月15日―18日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票背面盖上本单位公章。
二、 报销时需带医生同意转诊的报销单。
三、 报销时需带校医院公费病历和就诊医院病历。
四、 门诊报销需带处方清单,住院报销需带住院明细帐单。
五、 学生赴外地实习急诊就医需学院证明。
六、 教职工因公出差急诊就医需单位证明。
报销发票时间截止为11月30日,手续不齐全者不予报销。规定时间不来报销者,待下次组织报销办理。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教职工及学生本人。
谢谢合作!
武汉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