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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2-0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我校2004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开始,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应用的实战过程。因此,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任务书的填写工作。各学院分专业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报审表,指导教师认真填写任务书,要求学生一人一题,每位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篇毕业论文(设计)。各学院请于12月30日前将选题报审表及软盘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必须审阅学生的开题报告,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与设计方法的指导。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及时辅导或定期、不定期进行答疑和抽查,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进行训练。

 3.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过程管理。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前期、中期、后期的检查工作,教务部将不定期的到各学院进行抽查。

 4.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每位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规范(具体规范要求请查阅《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评分工作。各学院要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答辩,严格依照标准评分,并及时将答辩的组织情况及学生成绩汇总后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6.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的推荐工作。各学院在全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可按毕业生人数的2%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并写出推荐意见,附送有关效益鉴定或生产单位评语等旁证材料。

 7.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必须写出书面总结。书面总结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①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满足专业的教学要求;

② 对学生科研能力的评价;

③ 关于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建议。

 8.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学校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不得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材料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报告请于2004年7月2日前送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