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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2-08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生转专业按照《武汉大学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3]105号)文件执行;

二、 各学院应于12月20日之前向教务部报送转专业计划;

三、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教务部网上下载或到学院领取),连同成绩单、个人获奖证书等材料一起交本学院教学秘书;(每学期第一周周三之前)

 2. 学院审批。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签署意见后由教学秘书送教务部;(每学期第二周周二之前)

 3.教务部将学生申请材料送交转入学院;(每学期第二周周五之前)

 4.接收学院审核。接收学院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进行考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签署接收意见后报教务部;(每学期第三周周三之前)

 5.教务部审批后办理转专业手续,并在网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每学期第三周)

四、各学院在转专业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既要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工作,又要考虑学生的特长,关心学生的成长,努力把转专业工作做好。

武汉大学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