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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6-06-03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照学校和学院实施方案的安排,6月2日下午,院党委特别邀请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李斌雄教授在212报告厅带来一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的新形势、新思路、新规则——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报告会。院党委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共110余人参与了此次专题学习,院党委书记付兴荣主持报告会。

李教授的报告主要从“党的纪律建设的新形势”“党的纪律建设的新思路”“党的纪律建设新规则”三个方面展开。“破法者先破纪”,报告一开始,李教授就明确指出要从立纪、知纪、守纪和执纪等方面逐步、深入理解我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通过展示近年来全国纪检监察委查处案件的整体情况,李教授指出,当前我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紧迫局势,党的纪律建设势在必行。随后,李教授以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大案要案举例说明,结合党纪条文逐一剖析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杨栋梁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结合教育部公开通报的四起高校违纪案件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厉表态,告诫在场全体师生党员要从自身做起,在开展各项教学和学术活动中坚守纪律底线。

随后,李教授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出台的背景出发,分析我党当前存在的突出纪律问题,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组织涣散和党的纪律松弛”等以及原有党纪法规在实践中“缺乏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特别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规定得不细、不具体”等不足,引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的新思路。李教授指出,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在修订中得到了体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的道德品行划出了“高线”,是“正面清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列出了纪律的“底线”,相当于“负面清单”。“两个清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四种形态”(常态、大多数状态、少数状态、极少数状态)和“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体现了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新要求。

最后,李教授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此次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呈现出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正面倡导、简明扼要,易懂易记等特点,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的精神、又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李斌雄教授指出,《准则》及《条例》的贯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要到位,做好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作为党员,则应当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此次“两学一做”专题报告,李斌雄教授点面结合、详略得当地分析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新思路和新要求,带领在场全体师生党员系统学习领会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两个新规范。通过聆听此次报告,相信我院党员能进一步牢记《准则》规定的高线和《条例》规定的底线,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践行党员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