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院划拔的部分进行分配。分配对象:学院在职行政人员、资料室、实验室、编辑部、信息资源研究中心及其他研究中心、所在职工作人员。
2.可分配劳酬的60%作为人均分配基数,40%用于奖优。
3.40%奖励依据:以三级打分为基础。
4.打分标准:根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德、能、勤、绩、廉等工作表现。
5.打分办法:
①互评打分:在个人年终小结的基础上,由全体人员互相打分,将打分票直接投入票箱,排出奖励顺序名单。
②领导(含中心、系主要负责人)打分:根据打分,排出将励顺序名单。
③教师打分:在各系、所教师评议的基础上,由部分教师代表对每个坐班人员打分,排出奖励顺序名单。
6.将三级打分得到的三个奖励顺序名单交院党政办公会决定奖励的发放。
7.劳酬分配按当年工作时间计算,出勤率以100%计算。旷工、请事、病假都要扣发劳酬,具体扣发标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年劳酬工作时间日平均值的100%,半天为扣发数的50%;请事假一天扣发当年劳酬工作时间日平均值的80%,半天为扣发数的50%;请病假一天扣发当年劳酬工作时间日平均值的50%,半天为扣发数的25%。
二〇〇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