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洋、张若冰)4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我院黄如花教授主持,我院和国家图书馆研究院、湖北省图书馆共同组建课题组完成的文化和旅游部委托项目“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处置制度研制”的研究成果,为该办法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
201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存馆藏文献信息,不得随意处置;确需处置的,应当遵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有关处置文献信息的规定。”但我国一直缺乏针对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的全国性政策。为此,课题组通过相关文献调研、政策文本分析、专家访谈和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调研国内外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处置制度与实践,分析我国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处置制度建设的问题与需求,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了《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研究报告》。
在《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研究报告》基础上,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图书馆研究院成立“管理办法”起草组,多次组织全国图书馆学界与业界专家、资产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专题研讨、可行性论证与完善,最终形成《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并向全国印发。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改变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长期无据可依局面,有助于公共图书馆优化馆藏结构、提高文献整体质量、缓解图书馆馆藏空间紧张问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链接: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gfxwj/202204/t20220413_932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