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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修订座谈会在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

通讯员张夏子钰)4月23日,《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简称“《条例》”)修订座谈会在我院举办。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副司长蔡盈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二级巡视员王秀娟,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产业文化融合处处长程楠,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赵雪梅,信息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付兴荣、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乔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平台建设处副处长宋剑锋,信息管理学院档案与政务系主任王平,以及来自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湖北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比亚迪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重点项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修订”课题组主要成员出席座谈会。课题负责人、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王玉珏主持会议。

赵雪梅对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她表示,《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重要行政法规,在党和国家建设科技强国的背景下,《条例》的修订显得尤为必要和及时。感谢国家档案局、住建部、工信部等部委的信任和大力支持,将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重点项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修订”交付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主持承担。

蔡盈芳介绍了我国科学技术档案事业发展历程,并对课题组已进行的工作表示认可,他指出,《条例》1980年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档案事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其部分内容与我国当前科技档案管理实际有诸多不匹配之处,亟待修订。2023年国家档案局委托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中国科学院档案馆共同承担“《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修订”课题,课题组通过密切协作,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信息技术科负责人沈东辉围绕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介绍了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建档案管理情况。乔进以科研档案管理为重点,介绍了武汉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情况。

王玉珏感谢国家档案局的信任,汇报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修订”课题实施过程。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是加快构建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科技档案工作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基于充实的文献调研、专家座谈、实地调研等工作,课题组提出了《条例(修订建议草稿)》,希望专家们提供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根据《条例(修订建议草稿)》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完善意见。《条例》对指导全国科技档案工作,影响范围极大,《条例》修订受到诸多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关注和支持。

王秀娟进行会议总结。她表示,目前的《条例(修订建议草稿)》对《条例》已有较明显的补充与提升,希望课题组整理吸收此次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完善《条例》修订文稿,继续推进《条例》修订工作。(责编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