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新时期加快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武大本字〔2023〕45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分流和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报党政联席会通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充分尊重学生兴趣和意愿的原则。
二、具体分流办法
1.2023级社会科学试验班(信息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的学生可在图书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档案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6个专业中选择分流专业;
2. 2023级社会科学试验班(数字文化本硕博试验班)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但需选择下一阶段学习方向,含图书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档案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6个;
3. 2023级社会科学试验班(数字文化本硕博试验班)的学生也可申请调整退出,选择分流至普通本科专业就读。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应该结合自身学习基础、兴趣特长及发展目标等,理性、谨慎选择分流专业。
2.专业志愿选择前,学生应仔细研读各专业培养方案,充分了解课程构成及毕业要求,特别注意不同专业对数学类课程要求不同。
3. 2023级社会科学试验班(数字文化本硕博试验班)的学生如申请调整退出,还需提交手写申请书。
四、工作程序
1.学生在线填写并提交有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
2.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分流情况,报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送学校。
五、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2023级全体学生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3:00前将《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纸质版以班为单位交给年级辅导员。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