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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2022级本科生大类招生分专业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

为实现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院本科生从2013年起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三年分流到各专业学习。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与专业规模适度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提出专业选择申请;各系依据优化本科生培养质量的原则,提出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根据总体办学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学生人数。

3.坚持学生志愿选择与专业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及发展目标,并结合前期各专业的宣传活动,慎重选择。

4.绩点优先原则,即同等情况下,优先满足绩点高的学生的专业要求。

三、具体方法

1.学生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该表设有三个志愿,学生可根据意愿依次填写。各志愿为平行志愿,没有级差。第一志愿优先考虑。

2.高考录取至社会科学试验班(信息管理类)的同学限申报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电子商务4个专业,录取至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的同学可申报图书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档案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6个专业。在分专业时,选择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选修过“高等数学C1”,并成绩合格。

3.坚持绩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录取学生时,根据学生第一学期的成绩绩点和所填报的专业顺序,将其录取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专业。

4.根据往年招生、培养规律及学生毕业落实情况,设定各专业招收的最高人数(不含留学生)。

5.已被录取至数字文化本硕博试验班的同学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6.专业分流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

四、申请时间

2023年4月21日下午5:00前,将《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纸质版交给年级辅导员。

五、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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