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目标,我院本科生从2013年起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学生,进校后,第一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三年分流到各专业学习。为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专业领导小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与专业规模适度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提出专业选择申请;学院各系依据优化本科生培养质量的原则,提出各专业可容纳学生的适度规模区间;学院根据总体办学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学生人数。
3.坚持学生志愿选择与专业合理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应该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专长及发展目标,并结合前期各专业的宣传活动,慎重选择。
4.绩点优先原则,即同等情况下,学院优先满足绩点高的学生的专业要求。
三、具体方法
1.学生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该表设有三个志愿,学生可根据意愿依次填写5个专业1个方向。其中,第一、二志愿中的两个专业为平行志愿,没有级差。第一志愿优先考虑。
2.在分专业时,选择数字出版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选修过“高等数学C”,并成绩合格。
3.坚持绩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个专业录取学生时,根据学生第一学期的成绩绩点和所填报的专业顺序,将其录取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专业。
4.根据往年招生、培养规律及学生就业情况,设定各专业招收的最高人数(不含留学生)。
5.最后名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
四、分专业时间
2022年5月6日下午5:00前将《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审批表》纸质版交给年级辅导员。
五、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