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大学彭斐章图书馆学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武汉大学彭斐章图书馆学发展基金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1. 图书馆学系在读学生科学研究项目
(1)申请对象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馆学专业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与博士生)。
(2)资助内容
资助图书馆学专业在读学生开展探索性科学研究。申请者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兴趣,自拟选题,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获批后,申请人根据项目申请书内容实施研究工作。
(3)资助数量和经费
本年度拟立项数量7项(在数额分配上,为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本年度支持图书馆学专业本科生立项4项,硕士生2项,博士生1项)。
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选择不同的预期成果形式,项目资助金额不同,每项资助3000-5000元。
2. 图书馆学系教师学科前沿探索项目
(1)申请对象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馆学系在职教师。
(2)资助内容
资助图书馆学系在职教师进行具有前沿性、原创性和探索性的科学研究。
申请者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研究兴趣,自拟选题,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获批后,申请人根据项目申请书内容实施研究工作。鼓励申请者围绕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数字文化、数据治理等本学科前沿领域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
(3)资助数量和经费
本年度拟资助1项,每项1万元。
3. 图书馆学系教师教学创新改革项目
(1)申请对象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图书馆学系在职教师。
(2)资助内容
①配套资助图书馆学系在职教师当年获批的校级及以上教学创新、课程改革项目;
②资助图书馆学系在职教师开展新开课程的教学实践项目研究;
③资助图书馆学系在职教师开展其他有关专业建设、教学创新改革的项目研究。
符合子类①的项目,不需要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本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确认;申报子类②③的教师,需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获批后,申请人根据项目申请书内容实施研究工作。
(3)资助数量和经费
本年度拟资助1项,每项1万元。其中子类①根据年度获批情况进行项目数量确认。
二、项目周期
以上项目的资助期限均为2年。资助金额的使用按照学校、学院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从立项之日起,满两年,项目承担者需要根据项目申报书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在读学生获资助后,如果毕业后升入本院更高学位阶段继续深造,项目结题时间不受影响;如果两年内毕业离校,则需要在离校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申报以上项目的图书馆学系教师、学生,请下载附件《武汉大学彭斐章图书馆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书提交至邮箱pengfeizhangjijin@163.com,同时将纸质版申请书交至图书馆学系办公室,联系人吴钢(18986224096)。
由武汉大学彭斐章图书馆学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议,择优确定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四、其他事宜
项目申请人获本发展基金资助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若当年没有符合本发展基金相应部分资助的项目,则相应部分经费留存到下一年度使用。
其他未尽事宜,由本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彭斐章图书馆学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